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职称教材买卖协议,约定11月2日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11月2日,张某未能依约交付教材,但称11月12日之前必定交付,并请求李某支付价...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职称教材买卖协议,约定11月2日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11月2日,张某未能依约交付教材,但称11月12日之前必定交付,并请求李某支付价款,李某拒绝了张某的支付请求。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李某拒绝的依据是(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 A
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本题中,张某和李某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说明是同时履行义务,但因张某未依约履行,故李某有权拒绝张某的履约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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