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甲公司对破产申请异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异议不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B、异议理由一成立,丙公司为甲公司的连...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对破产申请异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异议不成立,因为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 B、异议理由一成立,丙公司为甲公司的连带保证人且有能力代为清偿,不影响乙公司债权的实现,故甲公司不具备破产原因 C、异议理由一不成立,因为甲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原因的认定,不以其他对其债务负有连带清偿义务者也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代为清偿为条件 D、异议理由二成立,甲公司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不构成资不抵债,不具备破产原因 E、异议理由二不成立,虽然甲公司账面资产多于负债,但因其现金不足、资产不能变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此足以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答案 CE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原因、破产申请的受理。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提出。本案中,甲公司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的第6日提出的异议,符合法律规定。所以选项A错误。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以选项D错误,选项E正确。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08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