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选项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
答案 B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的第26条的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4)借款 (5)设定财产担保 (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8)放弃权利 (9)担保物的取回 (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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