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如省工商局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豪美公司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 B.被告为省工商局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E.市工商局所在地和省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 ACE
解析 (1)选项AB: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P361)。(2)选项CDE: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不论复议维持, 还是复议改变),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P357,但教材表述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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