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A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破产费用合计为150万元,共益债务合计为400万元,共益债务...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A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破产费用合计为150万元,共益债务合计为400万元,共益债务中,因管理人继续履行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而产生应支付给乙公司的货款共200万元,经清算,债务人甲公司财产为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条件,乙公司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  )。
选项 A.50万元 B.100万元 C.200万元 D.0
答案 D
解析 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由于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得不到清偿。所以乙公司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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