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的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C.当事人因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查阅权受到侵害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D.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选项B: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选项C: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原告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及有关档案材料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内准予原告查阅(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选项D: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点】 其他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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