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自由作家,2015年8月将自己的一篇小说出版,取得收入80000元,当即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当月另为出版社审稿...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是一名自由作家,2015年8月将自己的一篇小说出版,取得收入80000元,当即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当月另为出版社审稿,取得审稿收入6000元,则李某当月上述收入共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6500 B.6272 C.7232 D.7054
答案 C
解析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李某出版小说扣除捐赠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捐赠扣除限额=64000*30%=19200(元)<实际捐赠额20000元,所以只能扣除19200元,出版小说应纳个人所得税=(64000-19200)*20%*(1-30%)=6272(元);审稿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960(元);所以李某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272+960=7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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