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民纪要》,下列行为中,构成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有( )。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B.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九民纪要》,下列行为中,构成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形有( )。  
选项 A.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 B.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 C.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 D.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收益归一方,损失却由另一方承担 E.先从原公司抽走资金,然后再成立经营目的相同或者类似的公司,逃避原公司债务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选项DE属于过度支配与控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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