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餐厅承接乙的婚宴。双方约定:婚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餐厅承接乙的婚宴。双方约定:婚宴共办酒席20桌,每桌2000元;乙先行向甲餐厅支付定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乙未依约向甲支付定金。婚宴前一天,乙因故通知甲取消婚宴。甲要求乙依约支付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根据《民法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餐厅应在1万元定金与5000元违约金之间择一向乙主张,因为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B.甲餐厅仅有权请求乙支付8000元定金,因为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C.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乙未实际交付定金,定金合同尚未成立 D.甲餐厅无权请求乙支付定金,因为定金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条款无效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定金。 《民法典》第586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本题中由于未支付定金,因此双方的定金合同尚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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