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资料:2019年1月1日物业公司与乙餐饮集团签订房屋出租合同,...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9年)某物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向某税务师事务所咨询如下问题。 资料:2019年1月1日物业公司与乙餐饮集团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将其自有商铺出租给乙餐饮集团,月租金4万元(含税),租期3年,其中合同约定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免收租金。 问题(1):资料中商铺免租期内物业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简述政策规定。 问题(2):物业公司免租期内房产税应如何缴纳?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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