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2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同年在A国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200...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2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2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同年在A国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20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0元。2012年张某应就来源于A国所得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2800 B.4200 C.6200 D.7000
答案 C
解析 转让专利权抵免限额=120000*(1-20%)*20%=19200(元),需要在我国补税=19200-15000=4200(元);提供劳务抵免限额=200000*(1-20%)*40%-7000=57000(元),应在我国补税=57000-55000=2000(元);共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6200(元)。 【知识点】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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