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和B企业是关联企业,A是医药制造企业,B是医药销售企业。根据分摊协议,B企业在2015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40%归集至A企业扣除。假设20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A企业和B企业是关联企业,A是医药制造企业,B是医药销售企业。根据分摊协议,B企业在2015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40%归集至A企业扣除。假设2015年B企业销售收入为3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00万元,2015年A企业销售收入为6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980万元,A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未考虑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请问A企业2015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万元。
选项 A.280 B.392.5 C.107.5 D.250
答案 D
解析 B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为销售收入的15%,2015年B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3000*15%=450(万元),则B企业转移到A企业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为450*40%=180(万元),而非600*40%=240(万元),在B企业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450-180=27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00-450=150(万元),而非600-270=330(万元)。 接受归集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关联企业(A企业),其接受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占用本企业的扣除限额;本企业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按规定比例计算的限额,还可以将关联企业未扣除而归集来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本企业扣除。 2015年A企业销售收入为6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980万元,2015年A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6000*30%=1800(万元),B企业当年转移来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80万元,则A企业本年度实际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800+180=1980(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980-1800=180(万元),而非1980-1980=0(万元)。A企业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未考虑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但是2015年A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1800万元,而企业实际发生1980万元,应该进行纳税调增1980-1800=180(万元)。再考虑从B企业归集来的可以扣除的1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可以进行纳税调减。所以A企业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1000+180-180=1000(万元)。所以2015年A企业实际的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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