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8年6月以17 760万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20年4月,税务机关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资料如下:   (1)2018年6月以17 760万元拍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并缴纳了契税。   (2)自2018年7月起,对受让土地50%的面积进行一期项目开发,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银行贷款凭证显示利息支出600万元,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290万元。该企业所在地规定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除利息之外的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3)2020年3月该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共计取得不含税收入31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不考虑土地价款抵减增值税销售额的因素,该项目未预缴土地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下列关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B.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C.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包括超过国家规定上浮比例的利息、罚息 D
答案 ABC
解析 纳税人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选项E,代收费不计入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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