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40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4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元。
选项 A.6430 B.6300 C.6000 D.6640
答案 C
解析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则收回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4000+2000=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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