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6月1日,正保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正保公司和远华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6月1日,正保公司委托远华公司销售400件商品,每件商品的成本为50元,协议价为每件75元。代销协议约定,远华公司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正保公司无关。商品已发出,并且货款已经收付,则正保公司在2012年6月1日应确认收入( )元。
选项 A、0 B、20 000 C、30 000 D、28 080
答案 C
解析 本期考核视同买断委托代销方式下收入的确认。因远华公司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获利,均与正保公司无关,因此正保公司在6月1日应确认的收入=400*75=3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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