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在上海浦东区成立,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腾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日在上海浦东区成立,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万元,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腾飞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选项 A.张某、王某、丁某、贾某四名董事同时辞职 B.腾飞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350万元 C.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郝某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长刘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监事会主席冯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 AB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E);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内容:公司于,2014年,上海,东区,股本,总额,1000万元,董事会,董事,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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