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由 EFG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度甲集团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由 ABC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 2014 年度...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由 EFG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度甲集团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由 ABC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 A 注册会计师担任集团项目合伙人。在整个审计的过程中,遇到下列事项: (1)ABC 会计师事务所不拟信赖 EFG 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在接受委托前未与 EFG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2)甲集团公司的组成部分乙公司主要从事外汇交易,A 注册会计师拟对该组成部分实施审计,并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确定乙公司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 (3)组成部分丙公司在财务上对甲集团公司不具有重大性,且从事的为常规交易,集团项目组拟对丙公司实施集团层面的分析程序,未对为丙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解。 (4)甲集团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中列报了 2012 年和 2013 年两年的比较财务报表,但集团项目组对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所发表的意见与以前发表的不同,集团项目组在强调事项段中披露了导致不同意见的实质性原因。 (5)在审计的过程中,利用了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工作,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A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了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工作,并表明这种提及并不减轻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要求:针对上述事项(1)至(5),逐项指出处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接受委托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是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必要审计程序,如果没有进行必要沟通,则应视为后任注册会计师没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2)不恰当。组成部分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应由集团项目组确定。 (3)恰当。 (4)不恰当。此时集团项目组应当在其他事项段中披露导致不同意见的实质性原因。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审计集团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应提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相关内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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