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项理解正确?()A:...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项理解正确?()
选项 A:此条的内容是法律规则 B:一切民事案件均可以优先适用这一条文 C:这一条的内容所反映的是正义的价值 D:在处理民事案件时可以采取“个案平衡原则”适用这一条文
答案 D
解析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则的规定是具体明确的,它着眼于各种行为及各种条件的共性,一个具体的法律规则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设置的基础,是对法律规则具有本源性、综合性指导意义的价值准则。《民法通则》的这条规定没有预先设定明确、具体的假定条件,不具有法律规则的“法律后果”这一要素,因此其不属于法律规则,而是一个重要的民法原则。法律原则具有严格的适用条件:一是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二是除非为了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三是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A、B项理解是不正确的,D项理解是正确的,同时该条原则的内容反映的是法的利益价值和秩序价值,而不是法的正义价值,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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