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权利能力适...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答案 D
解析 【考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乙国为琼斯的经常居住地,故其民事权利能力应适用乙国法。选项A、B错误。根据该法第12条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故选项C错误,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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