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故口头嘱咐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无须征得选...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在本镇人民代表选举过程中,选民张某因不识字,故口头嘱咐17岁的儿子代写选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无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同意 B:张某不能委托儿子代写选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 C:如张某能够独立书写选票,则不能委托他人代写 D:如张某是因身体残疾不能写选票,也可委托其儿子代写选票
答案 B
解析 依据《选举法》第38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没有秘密写票处。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可见,只要是委托人信任的人都可以成为代写选票的受托人,无论他是不是选民。故B项说法错误。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30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