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国多年来致力于某一项多边条约的议定,后条约生效。但在签署条约前,甲国提出了某款规定的保留。乙国和丙国接受该保留,而丁国虽然反对该保留,但并...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丁四国多年来致力于某一项多边条约的议定,后条约生效。但在签署条约前,甲国提出了某款规定的保留。乙国和丙国接受该保留,而丁国虽然反对该保留,但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两国间生效。根据以上事实和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可以确定该公约不允许保留 B:甲国和乙国、甲国和丙国之间适用保留后的条约的规定 C:即使丁国反对某项保留,也不妨碍条约在甲国和该国间生效,除非该国明示反对 D:甲丁两国之间适用该保留条款之外其他条约条款的规定,乙丙丁三国间适用未经保留的原来条约条款的规定
答案 A
解析 从谈判国的有限数目以及该公约的目的和宗旨可见,其在全体当事国的全部适用是每一当事国同意受该公约拘束的必要条件时,保留须经全体当事国同意。如果该公约明文准许保留,则保留一般不需要其他缔约国事后予以接受。若该公约是一个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则保留一般需要该组织的有权机关接受。故A项表述不正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下保留只要经过全体当事国同意仍可以有效。 条约保留的效果:(1)在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按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条约规定;(2)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国并不反对该条约在二者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3)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间,按照原来的条约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故BCD项的说法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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