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甲市万达广场的“老凤祥”品牌连锁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份销售金银首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同年2月份收回的翻新改制的金...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位于甲市万达广场的“老凤祥”品牌连锁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份销售金银首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同年2月份收回的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同时决定奖励职工一批市场零售价为11.7万元的金银首饰,其中二分之一已经实际交付给员工。那么2018年“老凤祥”连锁店3月份应纳缴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选项 A.10.25 B.10.5 C.15.25 D.15.5
答案 A
解析 纳税人销售的金银首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所以3月份“老凤祥”连锁店应缴纳消费税为:300×(1-1/3)×5%+11.7÷(1+17%)×5%×1/2=1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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