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示众B: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选项 甲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示众 B: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C: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执行情况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D: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10日内交付执行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260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第261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的第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1款、第252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故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仅有一般医院的诊断证明是不符合要求的。 《刑诉解释》第432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262、263条,《刑诉解释》第4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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