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22岁,因盗窃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时剩余刑期为2个月,则应由哪个机关执行?A:监狱B:看守所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徐某,22岁,因盗窃罪被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生效时剩余刑期为2个月,则应由哪个机关执行?
选项 A:监狱 B:看守所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答案 B
解析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08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