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对于我国刑事诉讼送达的理解正确的是:A:辩护人提交辩护词即是送达B:可以由他人代为接受C:委托送达的效力低于直接送达D:收件人本人拒绝接...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各项中,对于我国刑事诉讼送达的理解正确的是:
选项 A:辩护人提交辩护词即是送达 B:可以由他人代为接受 C:委托送达的效力低于直接送达 D:收件人本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 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刑诉解释》第167~169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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