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材料:据新华社4月13日电:2006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 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 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 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其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政为 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 《法制日报》2008年2月1日报道:2007年岁末,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同全国政法 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 上、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所蕴含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 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 问题:请根据以上材料,从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 认识。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选项
答案
解析 【法理透析】 2008年简答题的命题模式为给出一段材料并要求考生结合材料回答问题,和2007年直 接提出问题的命题方式相比,考试难度明显增加,对考生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问题中 的“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均属于法理学的内容,这也反映出简答题通过时事政治热 点,结合法理学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命题的特点。关于答题要求,由2007年的“观点 明确”,变成了 2008年的“观点正确”,一字之差反映出司法考试对考生的政治要求,即要求考生所表达的观点不但要明确,而且要“正确”,这里的“正确”就是要坚持中共中央提出的、社会主流的政治观点,必须紧扣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口号。“法与政治”、“法的 作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均属于考试重点,是考生必须掌握的内容,本题可以说是送 分题。 按照简答题的答题步骤,首先,认真阅读材料,提炼要点,并归纳关键词汇。材料第一 段主要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第二段主要简述“三个至上”。答题要求为从 “法与政治”和“法的作用”的角度,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这就要求考生了 解"法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法的作用”的内容,熟悉并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与 作用,并且从此角度上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因此,解答本题时,要求从法和政治的关系出发,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 上”思想中蕴涵的法与政治的相互关系。然后从法的作用出发,分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 “三个至上”的重要思想如何促进法的作用的发挥。 【参考答案】 1.法和政治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法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一方面要强调党 的领导,强调执法为民,强调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强调服务大局,另一方面,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又必须包含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的涵义和价值,必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 这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 的有机统一。从法和政治的角度看,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 性的统一。 2.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法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具有社会作用,其社会作用是由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决定,社会主 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推动 社会进步的作用。 这种作用的实现,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即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 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进一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的发挥与实 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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