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某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又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原因是一审法院负责本案的书记员是对方当事人的老同学,完全有可能存在偏向,却没有回避。再审法院的立案庭...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当事人李某在二审判决生效后又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再审,原因是一审法院负责本案的书记员是对方当事人的老同学,完全有可能存在偏向,却没有回避。再审法院的立案庭对此问题进行了审查,对此,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二审没有提出该事由,现在提出再审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B:书记员回避与否无关紧要,不予受理,驳回申请 C:应该受理,这是重要的程序要求 D:再审只针对实体问题,不能因为回避问题而受理
答案 ABD
解析 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7)项,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C正确而B错误。至于是否一定要二审提出,法律没有要求,A的说法错误。D的说法其实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但是在民事诉讼中,程序问题也可以成为提起再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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