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两人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的缘故,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500元钱,甲可以在乙地以适当的方式通行。下列有关这一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A:这一权利为相...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乙两人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的缘故,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500元钱,甲可以在乙地以适当的方式通行。下列有关这一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 B: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 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但登记只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非合同生效要件 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
答案 CD
解析 相邻权或称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为彼此利用不动产而负有的一种法定的容忍义务,法律规定是其依据,如《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所以相邻权无需约定。根据《物权法》第156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根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168条规定了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情形。由上可知,C.D两项正确。登记只是地役权的对抗要件,而不是合同生效要件,所以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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