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年72岁的徐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徐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时年72岁的徐某,没有继承人,现有房屋三间,存款3000元以及其他财产价值约6000元。为了安度晚年,徐某与其邻居何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何某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死后其遗产全部留归何某。协议签订后的第一年,何某对徐某照顾得比较周到。第二年,何某突然不按照协议履行,徐某生病,何某置之不理。徐某发现何某忙于餐馆经营,于是主张解除协议。半年后,徐某因病去世,未留遗嘱。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徐某的遗产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全部归何某继承 B:何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徐某有权解除协议 C:徐某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以不补偿何某在协议签订后第1年为照顾他支付的费用 D:何某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徐某的遗产应当归集体组织或国家所有
答案 A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据此徐某可以与何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依据《继承法意见》第56条的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因此B、C、D三项都正确。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结合题目所给的条件,可以判断A项是错误选项。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71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