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但是此时张某不在国内,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张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不还,王某欲向法院申请向张某发出支付令,但是此时张某不在国内,人民法院可以向张某的家人发出支付令 B:法院在向李某送达支付令时,李某拒绝接收,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方式让李某接收支付令 C: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可以向原终结督促程序的法院起诉 D: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218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所以张某不在我国境内,人民法院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0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所以人民法院应该以留置送达的方式向李某送达支付令。选项B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24条的规定:督促程序终结后,债权人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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