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之前,当事人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作了记录并由当事人签了字。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在法院对此作出裁定之前,当事人提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作了记录并由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又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选项 A:停止审理案件,再次审议 B:不再审议,继续审理案件 C:审理案件与审议管辖权异议一起进行 D:建议当事人提起上诉
答案 B
解析 【考点】管辖权异议。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问题的批复》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内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但是在法院就有无管辖权问题作出裁定前,又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须经法院记录在案并经本人签字)表示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异议。以后,当事人在诉讼中再行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不再审议。所以,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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