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食用油买卖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丙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进行 B:丙公司有权取得非专属于甲公司的、与主债务有关的从权利 C:甲公司对乙公司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D:丙公司有权主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问题。依《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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