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银行  下述主张能...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银行   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A. 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 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选项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后,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银行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本题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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