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夫妇生有一子小鹏,2011年又将朋友的孩子小云落户在自己家。2012年王先生夫妇离婚,王先生带着小鹏与郑女士再婚,郑女士带来了一位10岁的男孩小明,...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王先生夫妇生有一子小鹏,2011年又将朋友的孩子小云落户在自己家。2012年王先生夫妇离婚,王先生带着小鹏与郑女士再婚,郑女士带来了一位10岁的男孩小明,王先生视如己出。在本案例中,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是()。
选项 A:小鹏 B:小鹏、小云 C:小鹏、郑女士 D:小鹏、郑女士、小明
答案 D
解析 小鹏、郑女士、小明享有继承权。因为小鹏为王先生的亲生子女,因此有继承权。郑女士是王先生的配偶因此也享有继承权。小明是王先生的继子女,王先生视如己出,进行了抚养教育,形成了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小明也享有继承权。小云作为朋友的子女,虽然落户在王先生家,但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收养,因此小云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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