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初一(三)班学生甲和学生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小时,班主任王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许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初一(三)班学生甲和学生乙因贪玩上网,上学迟到了半个小时,班主任王老师非常生气,对他们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他们写检查,不准许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死。 王老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王老师应负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 2.王老师擅自决定学生停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违法行为。 3.王老师的行为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一个条件,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4.王老师的行为并未构成犯罪,其行为不是导致学生甲死亡的必然原因,因此不负刑事责任。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03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