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管理和设计费的支付,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56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履行管理和设计费的支付,说法不正确的有( ) 。
选项 A.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56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 B.发包人应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C.设计人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发包人应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D.设计合同由于采用定金担保,因此合同没有预付款 E.合同工作完成后,发包人应在收到设计人费用结算申请后的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
答案 ABCD
解析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28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给设计人。 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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