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施工企业甲与砖厂乙签订了透水砖的采购合同,数量10万块,总价款5万元。后来,砖厂乙因故将3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砖厂丙,并通知了施工企业甲。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甲对砖厂乙3万元债权的抗辩权应向()主张。
选项 A.砖厂乙 B.砖厂丙 C.砖厂乙或砖厂丙均可 D.砖厂乙或砖厂丙均不可
答案 B
解析 教材P122页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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