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高档面膜,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1.3万元。 (2)受托加工高档粉饼,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万元,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80万元,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3)销售高档口红两批,第一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2万元/箱,共100箱;第二批不含增值税单价为0.16万元/箱,共200箱。 (4)将高档口红50箱赞助给国内某化妆品展销会。 已知:高档化妆品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甲公司受托加工高档粉饼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80×15%=12(万元) B.(80+5)×15%=12.75(万元) C.(80+5)÷(1-15%)×15%=15(万元) D.(80+5)÷(1+15%)×15%=11.09(万元)
答案 C
解析 (1)受托方甲公司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当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2)甲公司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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