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真题)2013 年 6 月 1 日 , 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 下列人员中 , 有资格担任管理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3年真题)2013 年 6 月 1 日 , 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 下列人员中 , 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 。
选项 A.曾于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B.甲公司董事丁 C.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乙 D.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答案 A
解析 ( 1 )选项 A :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不得担任管理人,丙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了 3 年;( 2 )选项 B :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管理人;( 3 )选项 C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终身不得担任管理人(与现在是否重新取得无关);( 4 )选项 D :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管理人。

相关内容:2013年,真题,公司,提起,申请,根据,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人员,管理人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4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