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准备增选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有()。A.在甲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的郭某的女儿郭小某 B.甲公司持股排...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上市公司准备增选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有()。
选项 A.在甲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的郭某的女儿郭小某 B.甲公司持股排名第8名的股东王某 C.持有甲公司7%股份的乙公司的市场总监孙某 D.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杨某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A正确。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B正确。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C正确。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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