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 )批准。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国资监管机构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级国资监管机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应当由( )批准。
选项 A.上级人民政府 B.本级国资监管机构 C.本级人民政府 D.上级国资监管机构
答案 C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 解散、 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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