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民王颖与顺捷国际信托公司在北京签订协议,将其在中国的财产交由该公司管理,并指定受益人为其幼子李力。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王颖与顺捷公司发生纠纷,...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新加坡公民王颖与顺捷国际信托公司在北京签订协议,将其在中国的财产交由该公司管理,并指定受益人为其幼子李力。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王颖与顺捷公司发生纠纷,并诉至某人民法院。关于该信托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B.双方可协议选择适用新加坡法 C.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D.如双方未选择法律,法院应在中国法与新加坡法中选择适用有利于保护李力利益的法律
答案 ABC
解析 选项A、B、C正确。选项D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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