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天高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高公司)与地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地厚公司工作。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8年5月,天高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高公司)与地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厚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地厚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问题。 天高公司和地厚公司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天高公司与李某签订到期可续签的一年期劳动合同 B.天高公司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提取5%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费 C.地厚公司要求李某缴纳5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地厚公司告知李某无权参加本公司工会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兌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故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第60条第2、3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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