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肯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B.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则可以直接执行 C.复核的法院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改判 D.复核的人民法院,应当只对甲的死刑部分进行审查
选项
答案 B
解析 。《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 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 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 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 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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