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M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1年后甲受雇于M国的一个专门收集有关中国军事情报的间谍组织,随后受该组织的指派潜回中国,找到其在某军区参谋部工作的战友乙,以1万美元的价格从乙手中购买了3份军事机密材料。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以叛逃罪论处 B.以叛逃罪和间谍罪论处 C.以间谍罪论处 D.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选项
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法》第109条,甲是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在境外叛逃,因而不构成叛逃罪。甲受雇于狱国间谍组织并受其指派潜回中国购买军事情报的行为完全符合间谍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甲实施刺探、收买、窃取、非法 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又触犯了《刑法》第110条的规定。根据通说,这种情况按间谍罪一罪处理,因为参加间谍组织就是为了实施其他犯罪活动。因此对甲的行为应适用间谍罪定罪处罚。选项D的罪名“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刑法分.则第十章“愆治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个罪,只有军人才可能构成(《刑法》 第431条),甲并非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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