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无责任能力者与有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有责任能力者均为间接正犯 B:持不同犯罪故意的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的,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C:在片面的对向犯中,双方都成立共同犯罪 D: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但不能据此否认片面的共犯
答案 D
解析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支配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如果被利用者在事实上具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能力,利用者并没有支配被利用者时,二者能够成立共同犯罪。故A错误。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B中情况就实施的性质相同的部分或重合部分成立共同犯罪。故B错误。对向犯是指以存在二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其中片面的对向犯是指只处罚一方的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可运用共同犯罪理论将另一方认定为共犯进行处罚。故C错误。目前刑法理论通说承认片面的帮助犯。因此D正确。应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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