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A.解释宪法 B.监督宪法的实施 C.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有:
选项 A.解释宪法 B.监督宪法的实施 C.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D.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答案 BD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等。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均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因此B项、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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