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符合假释条件,下列关于对李某假释程序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李某的假释,应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组成合...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符合假释条件,下列关于对李某假释程序的说法,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李某的假释,应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收到监狱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B.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假释裁定不适当的,可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该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时,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执行机关、证人和被提请假释的罪犯参加庭审 D.李某若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假释的,应当由原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宣告的假释
答案 B
解析 A 项中,对李某的假释,应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A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2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适当的,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的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B 项正确。本案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的对象不包括证人。C 向错误。《高法解释》第457 条规定,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故D 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原审法院”而是“审判新罪的法院” 撤销原裁定宣告的假释。

相关内容:李某,毒品,假释,条件,程序,说法,选项,应由,罪犯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348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