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因在深圳有生意,2013年2月赴深圳购房。在中国一次商务用餐时,因朋友与他人争议,刘娜帮助友人却误伤了他人,该人将刘娜诉诸中国某...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刘娜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因在深圳有生意,2013年2月赴深圳购房。在中国一次商务用餐时,因朋友与他人争议,刘娜帮助友人却误伤了他人,该人将刘娜诉诸中国某法院。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刘娜回中国无须办理签证 B.因刘娜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才能办理所购房产的房产登记 C.刘娜购房后可凭其护照办理所购房产的登记手续 D.刘娜在中国某法院的案件没了结的,则不准出境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出境入境管理法》。A正确,刘娜是中国公民,并不是外国公民,她回中国不需要中国的签证。关于房产登记所需的身份证明,依《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4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B错误,C正确。依该法第12条第2项的规定,中国公民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不准出境,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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