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选项 A.二审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全面的审查 B.二审法院应当只对案件中乙、丙犯罪的部分进行全面的审查 C.甲如果不构成犯罪,应当宣告无罪 D.甲如果构成犯罪,应当宣布终止审理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全面审查原则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刑诉解释》第312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注意在本案中除了死亡的上诉人甲以外,还有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故即便在审查后查明甲构成犯罪,仍不能终止审理,因为乙也是上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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